浙江省农村的传统丧葬习俗

浙江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农村地区还保留着传统丧葬习俗,并结合了新的丧葬习俗。现以温州地区某村为例,对浙江乡村传统丧葬习俗进行简述。

1.小殓。老人去世以后,子女们披麻戴三梁冠。孝子带着罐子到河边,后跟随一人执伞遮盖,孝子先丢一文钱到水里,用来“买水”给老人擦拭身体。穿上送老衣服后,将一根金质或银质的圆形的“聪明棒”塞入死者口中,俗称“含口劲”。将死者抬到中堂入殓的床上等待大殓。同时取来筷子插到饭中放在遗体前面,作为临时木主。小殓完毕,撤了死者的生前睡床,在原床上放置一个磨石,上面放置一个盛满糠的斗,糠上再放一个米升,在米升内插入一盏油灯,内放七条灯芯,将其点到天亮,随后每夜减少一根直到头七,俗称“点七星灯”。

2.大殓。将死者装入棺材,进行“入室”,在棺中放松炭、柴灰、灯芯草等利于吸湿的物品,女婿家和妻侄家还要给死者送被褥、白色蜡烛和金银纸等。将死者装入棺材以后钉好棺材盖,并用水绸、生漆涂塞缝隙,俗称“落钉”。

3.停灵。大殓以后要在正堂之中搭起高台,台上放椅子和桌子作为灵桌,桌上放置灵位、香炉、蜡烛台、菜油灯,两侧摆放一对纸扎童男童女,桌下放置踏脚凳,凳上放置一双死者生前穿过的鞋子,桌前挂起白桌帏。在魂帛幡上写明死者生卒年月,并挂在灵位前。在49天之内要有昼夜长明的“灵前灯”,每日三餐给死者供奉茶、饭、面汤等,俗称“礼鬼”。

4.出殡。大殓以后是出殡,在起丧时先祭祀方相氏,即“开路神”。在棺材后面跟着众亲属,经过送殡友人所在的街巷时要在门口祭祀,桌上放置一盆花,点上白色蜡烛,当棺材经过时要燃放鞭炮迎送,俗称“路祭”。在农村,普遍在死者生前筑坟,坟墓以砖灰为塘,以石头为茔,将棺木放置中心,周围垒上大石,做成靠椅式的坟,俗称“椅子坟”。当棺材抬到山上以后,棺材前面摆放菜肴,根据择选的时辰点燃两堆柴火,声乐和鞭炮齐鸣,孝子们跪在坟前,将棺材放入坟塘,俗称“进棺”。帮忙的人开始在坟背上铺起松松的泥土,孝子们肩背布袋,左手执一个盖仓谷的印,右手套入布袋内,从左方登上方凳,在泥土上重重戳成印痕,再从右方下来,俗称“印坟”。在棺材放入坟塘以后,将坟塘外口用砖砌好,剩余的龙门处,时辰一到就烧火、燃放爆竹。孝子跪地,泥瓦工用细小的砖头堵塞龙门,安葬结束。孝子们开始脱去孝服,换上吉服,准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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