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南传上座部)的历史发展如何?

南传佛教,也称“南传上座部”,是指由印度向南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家的佛教。

据《善见律毗婆沙》、《大史》和《岛史》等文献记载,释迦牟尼逝后二百年,古印度孔雀王朝国王阿育王举行佛教第三次结集后,派遣十几个上座分成几批四处传扬佛教,东至金地(缅甸东部),西到西北印和国外的臾那世界,南到狮子国(今斯里兰卡),甚至还派使者远至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地传扬佛教。其中包括他的王子摩哂陀等比丘,被派往今斯里兰卡创立以大寺为中心的上座部佛教僧团。

大约于公元前1世纪,在现在的斯里兰卡举行上座部佛教的第四次结集,这次结集的重大意义是首次用巴利文将上座部佛教三藏(由律藏、经藏、论藏三部分组成)记录成册。在公元410年至432年期间,古印度巴利文佛教学者佛音到斯里兰卡,将上座部佛教三藏的僧伽罗文注释改写成巴利文,并详加注疏,编成十九部,撰写《清净道论》等。公元11至14世纪,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家确立上座部佛教为国教。

19世纪,上座部佛教产生分裂,在斯里兰卡分裂为暹罗派、阿摩罗普罗派和罗曼那等派别;在缅甸分裂为善法派、瑞琴派和门派等派别;在泰国、柬埔寨和老挝分裂为法相应部和大部等派别。

从南传佛教的教义上看,它比较接近原始佛教,注重教义的字面解释,其教义的核心是“三相”:无常、苦和无我。即以十二因缘说明人生无常的过程,以五蕴说明无常的我,以四谛说明无常的苦。南传佛教注重原始佛教的精神或教义,崇拜佛牙、佛塔和菩提树等。在宗教修持上主张修“戒、定、慧”三学和“八正道”,尤其注重禅定。同时基本保持早期佛教的某些戒律,如托钵化缘、过午不食、雨季安居等。

南传佛教在部派、典籍、学说和修行等方面均与北传佛教有所不同。在各部派争论得最激烈的中心问题上,南传佛教主张:

(1)过去未来法无体;

(2)并非一切法都实有;

(3)四谛可以顿得现观;

(4)一定没有“中有”;

(5)阿罗汉不退;

(6)没有真实的补特伽罗。

南传佛教使用的经典只限于西南印度的方言巴利语佛经。同时将释迦牟尼的“诞生”、“成道”和“涅槃”合并在一起纪念,称作吠舍怯节。南传佛教在基本理论上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心性本净说,二是佛道不共说,认为佛和二乘修道不同。约在公元前1世纪,斯里兰卡佛教徒将口口相传的巴利语佛典记录在铜片与贝叶上,形成南传大藏经最初的原型。

1956年,缅甸联邦政府为纪念释迦牟尼涅 两千五百周年,邀请印度及东南亚各国僧人举行第六次结集,根据各种版本及1871年第五次结集的校勘记,对巴利语三藏进行了严格的校勘,印成迄今最完善的巴利语系大藏经,广泛流传于斯里兰卡、东南亚各国及中国西双版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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