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历史时期中,面对人类自身无法克服的自然现象,先人会表现出恐惧和盲目崇拜,这就是鬼神观念的首要起因。其次,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由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使得人们将现实中的苦难和不平在虚拟的世界中加以宣泄。这里一方面,人们痛恨等级制度中的压迫与被压迫;另一方面人们又创造出一个虚拟的、与现实社会大体相同的等级社会。虽然在这个虚拟的等级社会中也有严格的地位划分,但是这里讲述赏善罚恶的故事。同时,以鬼故事为例,人们往往将鬼人性化,也作善恶美丑之分。就像周作人所言:“我不相信人死为鬼,却相信鬼后有人。”也就是说,鬼故事往往说的是人类社会本身的故事。再次,鬼神文化是统治者用来教化、警戒百姓的工具,它的作用往往超出律法和道德的范畴。
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有意识地利用鬼神文化的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用鬼神文化所宣扬的赏善惩恶,来辅助政治管理之不足、王法之不及,使人们存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希望与信心。这正是马克思指出的:“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由于中国封建统治的腐朽弊端,鬼神文化对于社会和民间的统治似乎比现实统治更有威慑力。鬼神文化世界实在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投影,不仅在于政权系统、组织形式等方面,它更像现实世界那样充满了正与邪、善与恶的斗争。神灵作为鬼怪的统治者,理应睿智、正直、大公无私,但仍然有贪婪、枉法、颇有欺心者。而鬼吏鬼卒也正如人间小吏一样,专以勒索敲诈为能事。“幽冥之中,相攘相轧,亦复如此。”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所经城市墟落,都不异人世,往来扰扰,亦各有所营……地狱如囚牢,非冥官不能启,非冥吏不能导……(幽魂)是皆按恶业浅深,待受报期满,始入转轮。”当然也有不少孤魂野鬼,它们不服冥间政府管束,正像人世间不服王化之人。
初民的鬼神信仰之所以能承担社会控制功能,客观上与其知识水平、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血缘、地缘联系等条件相关,同时也因为其寄身于整个社会关系、文化网络,鬼神文化才得以富于生命力。各种关于鬼神的传说,既是传统的起源,也是加强传统的力量,对种种信仰进行着诠释。自从有了巫师后,更多的鬼神被塑造出来,关于鬼神的仪式也越来越复杂,更有力地证明、强调了鬼神及其作用的存在。许多祭鬼仪式都是为了祈求丰年、解难消灾。这种被渲染、营造出的种种神秘气氛,对惩罚性社会控制功能的发挥进行着一种背景铺垫。
人类社会需要对越轨行为加以规制,以保障社会有序。以云南为例,虽然在距今约170万年前,云南就有人类繁衍生息,但是可以说,直到新中国建立前,国家的正式社会控制资源在云南境内配置并不充分。囿于当时的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意识水平及国家正式控制机制的短缺,鬼神信仰及仪式自发地产生、发展起来。简单社会的人们通过社会化过程、社会互动认同这些言说,融入这些仪式,接受其控制。虽然这些控制机制在今天看来多少是有些虚妄的,甚至是不利于人权保障的,但是有社会就需要有秩序,有秩序就需要有恰当的社会控制机制,这一点始终没变。当代国家应当结合简单社会复杂化后的现实,更好地顺应社会需求,配置社会控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