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击鼓鸣冤,它是什么来历?

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击鼓鸣冤”的画面,鼓声一响,官员就必须立刻升堂,处理案件。它是中国古代老百姓申诉的一种方式。那么这种方式是如何产生的呢?

相传西周时期,平民如有冤情便可击鼓请求帝王的接见。从那时起,历朝历代,皇帝都将鼓设在宫外,鼓声将百姓的不平与冤屈上达朝廷。这种鼓叫登闻鼓,也称露鼓。汉代更是有专人管理,凡有人击鼓言事,所有人员都要提供方便,不准阻拦。

“击鼓鸣冤”真正形成诉讼制度是在汉代,这背后还有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汉高祖刘邦有个侄子依仗权势,胡作非为。一天,京城少女苏小娥正在街上行走,皇侄见她貌美若仙,遂生邪念上前调戏,被小娥一巴掌打在脸上。皇侄恼羞成怒,便要动手打人。这时一个好汉路过,拔刀相助。皇侄哪肯示弱,于是命令手下动武。一名手下刺大汉不成反刺中了皇侄的肚皮,致使其瞬间毙命。皇侄的爪牙恶人先告状,诬陷好汉杀人。刘邦闻悉,下令将大汉收监,准备处死。

苏小娥脱险后,深感内疚,决定独闯金殿。她和妹妹各持一小鼓小锣,来到金殿门前,边敲边高喊“冤枉”。锣鼓声频传,惊扰了刘邦。刘邦怒问何故,小娥回报:“万岁,小女若不击锣鼓,怎能面君,我的冤情如何得申呢?”接着便把皇侄劣迹陈述一番,然后指出真正凶手。刘邦听完,召囚犯和皇侄手下人对质。结果,奴才被斩,好汉被放,小娥平安回家。百姓闻讯,无不赞颂高祖英明。

此后,刘邦特传下圣旨,命令各级衙门必须左右各摆一面大鼓和一口大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这便是“击鼓鸣冤”的由来。宋朝时,钦宗为了议和而罢免主战派李纲,以太学生陈东等为首的数万人击鼓喊冤,上书要求复用李纲。清朝时规定“必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可击鼓。上诉程序从基层到各衙门仍不得申冤者,方许擂鼓,否则要处以重刑,而且擂鼓之声并非都“直达圣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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