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朝鲜族的传统婚姻习俗

我国的朝鲜族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朝鲜族传统婚俗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可以为朝鲜族民俗文化的研究提供参考。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申报的朝鲜族传统婚礼和回婚礼,先后于2008年、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朝鲜族传统婚礼

朝鲜族的先人们曾长期实行“男归女家婚”制,即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并在新娘家居住若干年,而后带领妻子儿女返回自己家里。后在儒家思想观念的影响下,采用了在结婚当天把新娘接回新郎家的“亲迎”方式。朝鲜族的传统婚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议婚。议婚包括核对宫合(对照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书写婚书、涓吉(确定结婚日期)等内容。先由媒妁给男女两家提亲,如果两家人都满意,便由男方家长向女方家长递送“请婚书”。女方家长接到“请婚书”之后,再经媒妁回复“许婚书”。男方家长向女方家长递送“请婚书”时,附以“四柱单子”。所谓“四柱”,是指小伙子出生的“年、月、日、时”四项内容。女方家长核对男女双方的“四柱”,如果认为合适,便确定婚约,反之,便取消这门婚事。婚事一订,男女两家定吉日,开始举行“冠礼”和“笄礼”。过去,朝鲜族小伙子都留辫子,成婚之前将辫子在头顶上挽成髻,并戴上冠,以示成年,谓之“冠礼”。所谓“笄礼”,也是通过一定的仪礼把姑娘的发辫盘成髻,插上发钗。

2.完婚。在结婚当天新郎由傧相陪同带着“婚函”,前往新娘家迎娶。新郎一行到新娘家以后,由岳母接受“婚函”。然后新郎在新娘家男眷们的陪同下接受“大桌”  。“大桌”上有两样必备东西:一样是叼着红辣椒或红枣的整鸡,另一样是埋着三个鸡蛋的一碗大米饭。鸡蛋是新郎必吃的食物,但只许吃两个,另一个留给新娘。

3.后礼。后礼包括“于归”与“再行”。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并住三天后,同新娘一起返回自己家里,谓之“于归”。这时新郎依然骑马,新娘则坐轿。新娘要携带一些礼物,以备到新郎家后第二天举行“家宴”时赠送给新郎的父母及近亲。陪同新娘前往的人叫“上宾”,一般由新娘的父亲或叔父担任。新娘到新郎家后不举行婚礼,只接受“大桌”。“大桌”上的食物要原封不动地带回娘家,敬献给新娘父母及亲眷。第二天早晨,新娘要亲下厨房点火做饭显示炊事手艺。饭后举行“家宴”,新郎的父母及其他亲眷坐在一侧,新娘坐在另一侧。新娘在一名新郎家女眷的指点下向公公、婆婆和其他亲属一一敬酒并赠送衣料、布袜等礼物。“再行”是新郎在自家住三天后,陪同新娘回娘家去拜访岳父母。

(二)回婚礼

延边朝鲜族地区还有一种特色婚礼,名为回婚礼,是为纪念夫妇结婚60周年而举行的传统民俗,是朝鲜族人生习俗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朝鲜族先人的观念中,“六十甲子”的轮回称作“周甲”或“回甲”,成为一种特殊的时间概念,含有长久和吉祥的寓意。

回婚礼充分反映了朝鲜族人民崇尚家庭和睦、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对研究朝鲜族的民俗文化特点,以及民族社会文化源流具有重要价值。能够举办回婚礼是一项殊荣,也是品德高尚的象征,故此仪式比一般婚礼还要隆重。在这一天,老夫妻身穿结婚时的婚礼盛装,在院子里举行奠雁礼、交拜礼、合卺礼,接着进入屋内共同享用丰盛的大桌,接受子孙、亲朋好友、村里男女老少的祝福、祝贺,氛围喜庆而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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