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会亲)习俗的由来
回门是汉民族婚姻风俗,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一般指成婚后三、六、七、九、十天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见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新娘而始的成婿之礼,至回门方才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
回门是新娘过门后第一次回娘家。新娘第一次回娘家与以后的回娘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因为此次回娘家须有新郎同回。宋代称回门为“拜门”,由于“回门”是新婚夫妇一块回门,故也称“双回门”,取成双成对的吉祥寓意。回门时,旧俗规定新娘走在前面,返回男家时,新郎走在前面,因为这次回门是女儿新嫁后第一次回娘家,有的又称“走头趟”。
近代通常将回门这项活动定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女方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方家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不过还是当日返回男方家的情况居多,因为旧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的风俗。
不管是出嫁还是回门,都可以看出,人们对婚姻之喜的珍视和对家庭和谐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