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巴族的家庭婚姻:离婚与转房

1)婚姻

门巴族主要在本民族内择偶,但并不排斥与藏、珞巴、汉和其他民族通婚。一般父系特别是母系亲属之间严禁婚配,要求出五代,至少三代才能结婚。人们习惯认为姑表或舅表婚是最理想的结合。

门巴族的婚姻基本自主,婚前性生活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社交,如劳动、交换、聚会等挑选中意的伴侣,不甚重视门第和民族的界限。正如民歌中唱的:“东北的山再高,遮不住天上太阳;父母的权力再大,挡不住儿迷伴侣。”

门巴族男子婚龄一般为十八岁,女方十四五岁。人们认为早婚好,早生子女早得福,可增加劳动力和财富。

门巴族的婚姻虽然是男女双方自主,但形式上仍由父母操办。男子征得父母同意向女方父母求婚,自带酒和若干条哈达,提二至三次,一经同意,双方父母请两个证人写“订婚书”。订婚送聘礼后,须过一至三个月,一般是半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结婚。

结婚之日,男方宰牛、杀猪,备酒饭招待客人,男方近亲全来参加婚礼,同村的家家都来一人助兴。客人送七八升糌粑,一斗粮食的酒,或带些肉、酒、油饼,等于自带酒食赴宴。关系密切的送衣服、首饰、“格乌”(胸饰、护身佛盒)。新娘则梳洗打扮,戴上全部首饰,与父母喝告别酒,手执表示驱邪祈福的扎着五条五色绸布的木棍和一张写着十二属相的纸上路,步行到夫家。

婚礼举行一至三天,舅舅是婚礼中最尊贵的客人,坐上座。只有哄好舅舅,使他转怒为喜,才算过了一关。婚后第四天,回娘家,一般住三四天。

门巴族还有男子出嫁的习俗,男嫁与女嫁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女婿可顶门立户,继承财产,养老送终。男子出嫁不用下聘礼,只需择定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家举行婚礼。

2)家庭

门巴族家庭除一夫一妻制外,也有少数实行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的,其中又以兄弟共妻和姐妹共夫的为多。男女在家庭、社会上的地位较平等。妇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力;在家中可支配财物,安排生产,分发食品、衣物;可以提出离婚、再嫁、要求抚养子女等,并不受歧视。一妻多夫的家庭,一段时间内,主要有一人与妻在家生活,兄弟在外各找情妇,正妻不干涉,只要家庭不公开闹矛盾。特别是妻子能处理好各兄弟之间的关系,照顾其利益,妥善安排老人、子女,经济富裕,人丁兴旺,被认为是理想家庭,受人羡慕。

3)离婚与转房

夫妻离异多发生在多妻和多夫的家庭中,尤其是多妻家庭常发生争执,以至离婚。离婚比较简单,只要双方同意,平分家财即可分手。一般是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单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对方一部分婚礼费,如牛、铜锅、格乌、衣服、五十至七十五斤结婚做酒的青稞等。

转房制,夫亡妻要先转给原夫的兄弟。但必须征得女方同意,并在发丧一二年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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