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婚姻
京族大多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
儿子结婚后一般都分家,只有个别家庭三四代同堂。男子一般出海捕鱼,妇女则从事海产品的加工、销售及田间的农业劳动和全部家务,故家庭经济大权多由妇女掌握,但却没有财产继承权。
京族青年男女婚前大多喜欢以对唱山歌的方式进行自由恋爱,但必须征得父母同意才能结婚。婚姻范围一般限于本民族内部,与周围汉族通婚者极少;严禁姑表通婚,违者必须受到“翁村”(由老年人担任的村长)父老罚款。有入赘和童养媳习俗。寡妇可以再嫁,但常常受到歧视,且聘金很重。
京族的婚礼很别致,结婚的当天,男女双方都要各自请来名歌手对歌。男方来迎亲时,女方的歌手们在家门外设下三道关卡,拉上红布条,男方歌手唱赢一次,撤下一道关卡,最后全部赢了,新郎才能进入新娘家门。新娘出门时,女方歌手又在村里设下三道关卡,男方歌手唱赢了,才让新娘离村,步行到新郎家。
男女结婚后,大多数的夫妻感情和睦,很少有离婚现象。旧时,离婚手续很简单,只要双方同意,由男方写一张离婚书交给女方收执为凭即可。写离婚书时,要到村外草坪上去写,写完将毛笔和砚台一起扔掉。对非婚生子女,一般要捏死。沥尾岛按规例还要罚款,并要女方指出男子的姓名,一同受罚。山心岛则处罚女方游村示众,并要杀猪给全村人吃,大家吃完猪肉后,把猪骨头向女方父母掷去,指责该父母管教不严,败坏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