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的生育
鄂伦春人结婚较早,男十三四岁,女十四五岁。
生育年龄为十七八岁。一般不避孕和堕胎,有人妊娠,皆大欢喜。其他妇女多方予以照顾。妇女分娩前,惯例是在“仙人柱”前边四五十米的地方搭盖“恩克那利纠哈汉”,即产房。
从生孩子那天起到孩子满月,产妇一直住在产房里。产妇的床铺席地,在其床边埋下两根带杈的木杆,长约七十厘米,上搭一横杆。
妇女采取半屈的姿势分娩,两手紧握横杆,胸部及身体全靠横杆支撑,两腿劈开,两足蹬在铺上。并把用开水烫过的热砂子,放在产妇的腹部。
脐带约留三厘米,用剪子剪断,以兽筋线结扎。婴儿用兽皮或布包起来,三四天以后放在桦皮盆里洗涤。婴儿在摇篮中生活一年,周岁后,才出摇篮。
孩子一岁半就同成年人一样吃东西。两三岁起,夜间睡在皮口袋里,五岁以后就单独骑马了。
七八岁练习驯马,十一二岁跟父兄到猎场狩猎,十五六岁就成长为一名能单独狩猎的猎手了。女孩则跟随母亲学习操持家务的全套本领。
鄂伦春人喜欢孩子,不分男孩、女孩都非常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