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神在人的生活中占有一个重要地位。宗教与民间信仰非常活跃,也相当复杂。宗教作为一种历史的社会现象,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的民间艺术,其发生之初大都和宗教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皮影艺术形成之初,无论唱文,还是造型,或是表演形式,都与佛教的“变文”、“变相”之间有极深的渊源。“变文”又称俗讲,是一种“讲唱”文学。讲的部分用散文,唱的部分用韵文。“变文”的内容,多数取材于佛经,用以讲述佛经的故事,宣传教义。“变相”是宣传教义的辅助绘画方式,一般多绘于帛纸或寺院的墙上。在对皮影造型的研究整理过程中,就发现一些影戏景片与据佛经所绘制的“变相”在表现形式上有相通之处。如据佛经所描述的“地狱变相”,就与皮影中“游地狱”十分相似。
在皮影的剧目中,宗教故事和神话传说占很大比重,宗教中的佛、菩萨、神仙、鬼神在皮影中都有所反应。如佛教中的如来佛、弥勒佛、普贤菩萨、文殊菩萨、观音菩萨、十八罗汉、四大天王、哪吒、阎王、魔王、哼哈二将,道教中的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六丁六甲、文武财神、八仙、城陛、土地、灶君、关公、二郎神、龙王、雷神、钟馗以及民间信仰中的风伯、电母、福神、禄星、寿星、喜神、魁星等等。其形象更是直接取法于寺庙道观中的壁画和造像,况且有些民间皮影雕刻艺人本来就是雕塑和描绘佛像的能工巧匠。在大量保存下来的清代皮影戏箱里,有相当一批景片是表现各类神怪的。
宗教直接对人宣讲教义、经文,的确枯燥乏味,为了吸引更多的善男信女,艺术的宣传是最有力的方式,而宗教僧徒、道人清楚地知道,曲高和寡,宗教只有更普遍地与民间艺术相结合,才能拥有更多信徒。于是宗教借民间艺术以传播,民间艺术假宗教而发挥,在这里两者又融为一体了。另外,在民间信仰中,人与神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三国时的关羽在皮影戏中就作为武财神,唐朝刘伯约又被表现为马王爷……地狱中让人觉得阴森恐怖的恶鬼又常常在皮影戏中为人们开心娱乐,它们具有各种极富想象力的造型,有的庄重威严,有的狰狞恐怖,有时滑稽可笑,留给大人和孩子们的是开心的笑声和美好的记忆。这说明,人们不仅在宗教的幻想世界中寻求精神上的安慰,而且还在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的理想世界中表现了无与伦比的创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