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客家人遍布海内外,但“客家”称谓是怎么来的?这是自客家研究兴起以来,客家学界几代人共同努力,试图获得共识、以期解决的问题。也是客家人自我意识形成后,世人共同关心,以期释疑解惑、端正视听的问题。综合历史上关于该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源自先来后到顺序的称呼
徐旭曾(1751—1819)在清嘉庆二十年(1808)撰著的《丰湖杂记》中称:“客者,对土而言,寄居该地之谓也。”“粤之土人,称该地之人为客;该地之人,也自称为客人。” 从南方区域历史来看,汉族南方各民系的形成时间都比客家民系早,基本都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之内。而客家民系形成时间较迟,而且不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而是在三省的联结地区。在这一区域的土著或称主人,除了古越族及其后裔外,还有“山客”“木客”“畲客”等,他们大多也是“外来人”。这些“客”和后来的“汉客”混居一地,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客家先民与畲族先民被误认为是同一群体,外界把他们统称为“客”。 他们经过长期融合,孕育出一种独具个性的语言、文化特征。可以认为,此时民系初步形成,但没有正式的名称。当这些独具特征的人外迁他乡,如迁至福佬系、广府系的聚居区时,被当地主人称为“客人”“客户”“客家”等。而且这一称呼是在广东沿海和福建沿海不同民系中“叫”出来的。这在文化内涵上,应该可以认为是对同一文化特征(即后来名为“客家”)人群的一种“共识”。
(二)源自政府的制度性规定
罗香林认为,客家的称谓与“五胡乱华”时期的“给客制度”和唐宋时期的“客户”制度有关。他在1933年出版的《客家研究导论》第一章《客家问题的发端》中指出:“从客家住地各方志所载其地户口宋时主客分列一史实观察,亦可推知客家先民的迁移运动在五代或宋初是一种极其显著的事象,‘客家’一名亦必起于是时。” 即认为“客家”的称谓源自宋代的“客户”制度。他在1973年出版的《客家源流考》中认为客家名称源于“五胡乱华”时期的“给客制度”:“至于客家的名称由来,则在五胡乱华中原人民辗转南迁的时候,已有‘给客制度’。《南齐书·州郡志》云:‘南兖州,镇广陵……时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为客。元帝大兴四年,诏以流民失籍,使条名上有司,为给客制度。’可知客家的‘客’字,是沿袭晋元帝诏书所定的。其后到了唐宋,政府簿籍,乃有‘客户’的专称。而‘客家’一词,则为民间的通称。‘客’的称谓,虽说由来已早,然其民系的系统构成,则当如上述的在五代以后。”
(三)源自对字面意义的理解
王力(1900—1986)在其1936年出版的《中国音韵学》中认为,客家是“客”或“外人”,即客家是外来的人。波兰学者在1987年出版的《民族学辞典》中认为,客家是“客而家焉”或“客户”之义,即先作客,后定居。台湾学者陈运栋也在其所著的《客家人》中认为,“客家,即客而家焉”。
“客家”的字面概念是外来的住户。作为民系的称谓,“家”的含义应是“人”,而不是“户”,如“店家”“船家”。“客家”是客家民系、客家人的简称。但是,“客”不是简单的相对于“主”而言的外来者,如福佬系、广府系,他们也都是由中原南迁的汉人,也是“外来者”,又为何不称“客家”?其中缘由还在学界讨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