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汉族妇女的服饰和明朝的风格差不多,一般服饰有:围巾、披风、背心、一裹圆、裙子、马甲、袄衫、裤、腰子、抹胸、腰带、膝裤、手笼、手套、手帕等。
衣服的领、袖、襟、下摆及裙摆等处都装饰有镶边或绣花。
在这些服饰中,裙子是最突出的,一般无论褶裙、斜裙,一律裁成“筒式”,系于袄衫之内。
官宦富室的女式裙子,做工精致,款式新颖,一般妇女则系单衣裙和夏布裙。
妇女衣、裙的颜色根据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新婚嫁娘及妙龄少女,多穿金绣浅色的衣服,中年以后即以青、蓝、酱、紫为正宗。
一般婚嫁、节日、喜庆大事,妇女都穿红色的裙子,以表示喜庆。
汉族妇女的袄衫的样式也很多,多为圆领、右衽大襟、对襟、琵琶襟、扣襟系结,在整个清代未发生重大改变,但是其宽窄肥瘦及局部装饰却是改之又改。
如衣袖的变化,顺治年间比明代减窄,镶边也较少;嘉庆年间则衣袖越来越肥大,镶边也比以前有所增加;到咸丰、同治年间,北京的妇女的衣袖以镶边的多少来体现时髦程度,当时有“十八镶”之称;光绪、宣统年间,则衣袖变得细小而短,甚至露出了里面的衬衣,镶边则不像原来那么复杂。
袄的质料多用锦、缎,衫则多为纱、罗、绸等,也有家织蜡染的花布,颜色以天青、湖蓝、粉、白、红等色居多。
北京汉族妇女,除极少数贫苦劳动人家外,绝大多数都缠足,缠足女子的鞋子宛如弓形,被称作“弓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