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是流传于长沙民间的一种传统戏曲剧种,它以长沙官话为舞台语言,是湖南花鼓戏中影响较大的一种。它源自农村的劳动山歌、传统民间小调和地方花鼓(包括打花鼓、地花鼓——花鼓灯),距今已有一百六十余年历史。
长沙花鼓戏,大约起源于清朝晚期。清代中期以前,长沙一带盛行“地花鼓”“花灯”和“竹马灯”,不同的地域对这种艺术表演形式有着不同的称谓,宁乡一带称之为“打花鼓”,浏阳各乡称为“花鼓灯”和“竹马灯”,长沙望城一带和醴陵地区称其为“采茶戏”,到了20世纪40年代,它又有了一个“楚剧”的别名。对于表演花鼓戏的戏班子,则统称为花鼓班子,以班主命名,有名的如得胜班、土坝班、大兴班等。
长沙花鼓戏的内容和表演形式起源于各地的山歌、民歌和民间歌舞,是在丑、旦歌舞演唱的“对子花鼓”基础上发展形成的。长沙花鼓戏发展至今,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两小戏”阶段,这也是长沙花鼓戏的雏形,在这个阶段,长沙花鼓戏的表演形式与丑、旦歌舞演唱的“对子花鼓”既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也有着一定的不同之处。第二阶段是“三小戏”阶段,这大约是清代道光至同治年间(1821—1874年)的事了,这是花鼓戏正式形成并最具特色的阶段。“三小戏”是“两小戏”的发展,即在丑、旦演唱的基础上,加入了小生行当,使花鼓戏不仅仅是单纯的歌唱表演。第三个阶段,就是“多行当本戏”。“多行当本戏”在“三小戏”的基础上增加了生、净等表演行当,剧目也从原来以小戏或折子戏为主逐渐演变成演出完整故事。在这个阶段,长沙花鼓戏的声腔得到了完善,角色、行当和剧目进一步扩大,逐渐走向了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