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乐队的体制

1949年以来,越剧乐队在民族乐队基础上逐渐规范。在鼓板、越胡主奏下,分吹、拉、弹、打四部分,其配置根据剧目演出的需要扩大或压缩,但总的原则是“少而精”的组合和“一专多能”的人员配置。目前上海越剧乐队的基本编制如下:

(1)以9人为基础的传统乐队

乐队的基本编制为:

鼓板 1人(兼小堂鼓或大鼓)

越胡(主胡) 1人(兼唢呐、板胡)

中胡 1人(兼钹)

大提琴(或大胡) 1人

琵琶 1人

扬琴 1人

大三弦 1人(兼大锣)

笛 1人(兼箫、唢呐或月琴、阮等弹拨乐器)

小锣 1人(兼其他打击乐器或弹拨乐器)

这种传统乐队主要用于传统戏的伴奏,采用传统伴奏(跟唱托腔及曲牌配音)或按谱齐奏主旋律的形式。其人员可增可减,如9人中减去扬琴、大提琴(或大胡),即成7人乐队,再减去小锣(由鼓板或主胡兼带),变成6人乐队。

(2)11人乐队

在上述9人乐队中增加二胡(兼板胡)和吹奏乐器各1人,即成为11人组合的乐队,再增加一把低音提琴,即成为12人组合的乐队。此类乐队在伴奏上可采用简单的配器,以增减音量或变化音色,重要之处也可采用较为简单的多声部伴奏。

(3)18人乐队

以民族乐器为主体,吸收部分西洋乐器组合成18人左右的乐队。其配置大致为:

越胡(主胡) 1人

板胡 1人

二胡 2人

中胡 2人(或1人)

大提琴 1人

低音提琴 1人

柳琴 1人(兼琵琶或中阮)

扬琴 1人

筝 1人(兼大三弦或中阮)

长笛、笙、箫 2人(兼曲笛、梆笛、唢呐或弹拨乐器)

双簧管 1人(兼唢呐或笙及弹拨乐器)

单簧管 1人(兼管、弹拨乐器或打击乐器)

电子琴 1人(或由适宜人员兼任)

鼓板 1人

打击乐 1人(定音鼓、小锣、云锣、吊叉、碰铃或三角铁等)

18人乐队中如要精减,可减去弹拨乐器及吹奏乐器各1人,即成为16人组合的乐队,再减去拉弦乐器1人,即成为15人组合的乐队。被减去的乐器,可由乐队内部统筹兼顾,吹、拉、弹、打,声部齐全,可以多声部伴奏为主。此外,也有使用小提琴、中提琴的乐队,编制达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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