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将“俳优”看做是“古代的相声”,因为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似乎暗藏某种溯源关系,通过翻查文献,我们发现“俳优”中确实蕴含着某些相声的元素,但是不可将二者简单地画上等号。
“俳优”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其解释为:“俳,戏也。”“优,饶也;一曰倡也。”段玉裁注:“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这是关于“俳优”基本含义的记载。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对“俳优”有两种观点,进一步提出了更为详尽的解释:“在优言之虽为一物体,但优之本身亦一名词,冠以俳倡,似当分作司唱之优与司戏之优。若以今日戏剧熟套来分别,俳,便是科诨;倡,便是歌唱。”王国维《宋元戏曲考》载云:“要之巫与优之别:巫以乐神,而优以乐人;巫以歌舞为主,而优以调谑为主;巫以女为之,优以男为之。”从另外一个角度,揭示了“优”与“巫”的区别。《曲律·杂论》中记载:“古之优人,第以谐谑滑稽,供人主喜笑。未有并曲白而歌舞登场,如今日之戏子者。”这部文献,以“俳优”的发展演变过程为焦点,为我们展现了“俳优”的基本面貌。
通过以上记载得知,我们发现,古代“俳优”是指古代从事歌舞乐和杂戏的艺人的总称,即为后世的演员,他们的表演形式与相声存在着某些共性,为相声的起源提供一些参照,下面我们将具体分析“俳优”表演特色,探究其对相声发展带来的影响。
(1)以组织语言,发挥语言魅力为媒介
“俳优”的语言是相当夸张的,常常结合使用铺陈手法,突出表演效果。比较典型的夸张渲染的例子,如优孟衣冠里的“人君之礼”和“六畜葬之”的描述。后世相声将这一特色继承和发扬,将相声表演贯以这样的语言风格,巧妙构思,创造出特色鲜明的相声段子。
“俳优”的语言是生动形象、富于变化的,带有浓郁的喜剧风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对语言手段的灵活调用,值得很多艺术形式学习,如隐语、反语、夸张语的妙用等。“俳优”秉承“善为笑言”的原则,通过发挥语言魅力,增强艺术表达效果,这也为相声的语言丰富的表达形式提供了某些参考。其中“俳优”较为常用的语言手段是“隐语”,就是类似猜谜的一种语言形式。原因主要是:第一,有利于讽刺;第二便于招笑,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相声则将其与相声内容融合一体,因而有了专门以猜谜为内容的段子,例如《打灯谜》等。
(2)全文贯穿讽刺手法
“俳优”的内容常常涉及君王作为、国家事务等政治范围,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揭露,通常不采取直抒胸臆的批判,而是以劝谏为主要手段。相声在这一方面有所继承,对于某些年代出现的敌我矛盾和内部矛盾,也会采取讽刺的手法,表明人们对某些社会现状的态度。
(3)以令人发笑为目的
笑是“俳优”活动的灵魂,相声同样也秉承这样的宗旨。“俳优”使用的手法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三翻四抖”,“俳优”只是有了“三翻四抖”的大概轮廓,相声则将其发展,使它更为完善;另一方面是出乎意料之外而又在乎情理之中,即出奇制胜,具体表现为铺平垫稳和抖“包袱”之间的微妙关系,为相声的“包袱”的使用,提供了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