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油纸伞文化的特点与来历
福州有句俗语“包袱伞”,意即雨伞为出门人必备之物。唐宋以后,福州逐渐成为中国南方重要外贸港口之一,跟台湾各地的外贸往来与日俱增。出洋人必带家乡伞,于是雨伞漂洋过海,连洋人也喜欢上了。日本人喜爱的富有东洋味道的纸伞,原产地也在福建。是福建的纸伞,传到台湾,而台湾的雨伞,传到东洋(见香港《明报》)。在前清时期,制伞行业在福州已渐入盛期,全市伞店逾百家。
鸦片战争以后,福州作为五口通商之一,出洋的人日增,被卖当“猪仔”的、经商的、其他谋生的,都喜欢带上家乡伞。特殊的地理环境,促使福州制伞业愈益兴旺。到清末民初,全市雨伞店号最多时有三百余家,年产量达三百万支以上。这些伞店一般是产销联营的作坊,小者三四人,以家庭为主体的“夫妻店”“父子店”甚多,大伞店也不过二三十人而已,以最大的“杨常利”号为例,进入雨伞旺季人数最多时,食者也不上“四桌”(48人)。
福州制伞业的兴盛,亦与民族自尊、爱国风潮有关。清末,洋货充斥市场,市面上开始盛行铁骨布面之“洋伞”,即所谓“文明伞”。由于欧西另一舶来品“文明杖”时为政界、学界、商界、文艺界所时髦,洋伞又兼“杖”之用,自然便成为畅销品,致使纸伞颇受打击。民国四年(1915),民众“抵制日货”运动日盛,工商界自发成立“促进国货公会”,大造“请用国货”舆论。根据形势要求,由“促进国货公会”牵头设计(主持人为海关帮办吴养贤),改良传统纸伞直柄为弯柄,便于携持,并干脆把传统油纸伞称为“国伞”,与洋伞抗衡,于是运销乃见畅旺。“国伞”之名称,一直沿用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方渐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