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提到敦煌遗书,人们就联想到藏经洞。以为所有的敦煌遗书都是从藏经洞里出来的。
不少研究者写书写文章,都说所谓敦煌遗书就是从敦煌藏经洞出土的古代遗书。但是,既然敦煌其他地方也出土不少古代遗书,到底什么叫“敦煌遗书”,就变成一个应该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为了对藏经洞出土的遗书、对敦煌其他地方出土的遗书进行更加科学的研究,必须对什么叫“敦煌遗书”作一个严格的定义。
所谓“敦煌遗书”,应指所有原藏于敦煌地区的已被发现或尚待发现的古代遗书。它涵盖藏经洞、莫高窟其他洞窟乃至敦煌其他地方的所有古遗书。至于藏经洞出土的这批遗书,则可以称为“藏经洞敦煌遗书”或“藏经洞遗书”,它不包括在敦煌其他地方发现的古代遗书。
为什么要这样区别呢?
因为那些在敦煌其他地方出土的遗书虽然也是古代遗书,也出于敦煌,但是,它们的年代层次与藏经洞遗书不完全吻合。其中有的遗书,如前述敦煌研究院所藏西夏文残经较为容易鉴别与剔除;但绝大部分遗书与藏经洞遗书在形态、内容、性质方面几乎完全一致,较难区别。它们与藏经洞遗书混在一起,容易对藏经洞封闭年代的研究产生干扰,对藏经洞遗书性质的研究产生干扰。实际上,这种干扰已经产生了。有些学者依据非藏经洞遗书来研究藏经洞的封闭原因与时间,自然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怎样才能区别非藏经洞遗书与藏经洞遗书呢?大致有如下办法:
第一,凡是比较规范的考古工作,都有较为详尽的考古记录,具体记录了各种物品的出土地点。根据这些记录,以及考古队的日记、回忆录等其他资料,我们可以将非藏经洞遗书与藏经洞遗书区别开来。
第二,藏经洞的敦煌遗书,是北宋初年,敦煌寺院清点寺院藏书后,将一批残破的经卷、积存多年的过时文书、无用的废纸以及用旧的幡画、多余的佛像等等,统统集中弃存于第17窟的结果。因此,从总体看,这批遗书相互间有一定的联系,具备一定的整体性。而且,距离封闭年代越近,遗书的联系性越强,整体性越明显。这已经被百年来敦煌学的研究所证明。而藏经洞以外的敦煌遗书,相对比较分散,数量也少。它们是经过漫长岁月的冲刷,偶然被保存下来,被发现并进入敦煌遗书系列的。因此,它们比较零碎、孤立,本身既不成体系,相互又缺乏联系。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来区分藏经洞遗书与非藏经洞遗书。
举例而言:
伯2159号背面抄录一件遗书,题为《妙法莲花经玄赞科文卷二》,作者署名为“燕台悯忠寺沙门诠明”。这个诠明就是辽代主持燕京悯忠寺(今北京法源寺)的著名高僧诠晓。他约生活于五代后唐天成年间至辽圣宗统和末年(926~1012),主要活动与著述当在965~1002之间。这部《妙法莲花经玄赞科文》应该是1006年至1020年之间传入敦煌。
斯5771号与斯2421号两号遗书,可以缀接,为《般若心经注》,作者署名为“中京招福寺沙门文沼”。根据“中京”这个地名,也可以考定该《般若心经注》传入敦煌的时间大约在1007年~1020年之间。
斯4358号,名为《李相公赞真身》诗,所抄录的实际是宋仁宗所作《赞佛牙诗》。这首诗传入敦煌,大概在1031年到1065年之间。
伯3810号,名为《呼吸静功妙诀》,卷后抄有“养生神仙食粥法”,其中有“山药”一名。山药,本名“薯蓣”。唐代宗时,为避代宗李豫之讳,改名“薯药”。宋英宗时,为避英宗赵曙之讳,改名“山药”。宋英宗是1064年登基的,这说明伯3810号应该产生于1064年之后。
上述例子都是诸多学者近年考证的成果。类似的例子还有几个,这里不再列举。
现在学术界公认,藏经洞应该封闭于公元1002年到1014年之间,其主要理由在于藏经洞中的遗书,从1002年向前倒推100年,几乎每年都有若干遗书,有些年份甚至有几十号遗书,显示出这批遗书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而藏经洞外的壁画,画于敦煌曹氏归义军晚期或西夏早期,大约在1020年到1040年之间。而上述年代较晚的遗书,数量很少,不成系统,显然是从其他地方出土,后来混入藏经洞的。
这些遗书怎样混进藏经洞的呢?有两条途径:
第一,是王道士放进去的。伯希和曾经进入藏经洞考察。他记载说,曾经在藏经洞中看到有光绪年间的刊本道经。又如斯11606号,是清代老百姓打官司的状子,也被当作敦煌遗书收藏。
第二,是斯坦因等探险家粗疏搞混了。比如英国图书馆所存,斯11607号、斯11608号、斯11609号等三号遗书,是清代雇工账本,我怀疑这是斯坦因自己雇佣当地居民的一个记录。但也混到英国的敦煌遗书中。此外,还有一些斯坦因从吐鲁番、米兰发现的残片,也混进敦煌遗书。
四卷,姚秦鸠摩罗什译,又作《思益梵天问经》、《思益义经》,略称《思益经》,系叙述佛为网明菩萨及思益梵天等诸菩萨说诸法空寂之理,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册。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被称为“敦煌遗书”的这批古遗书,绝大部分都是从敦煌藏经洞出土的,但也有从敦煌其他地方出土的,甚至根本不是敦煌出土的。既有宋以前的遗书,也有个别元代、清代的遗书混杂其间。因此,我们在利用敦煌遗书进行研究时,一定要认真加以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