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势》主要讨论的对象是秦代书家和“秦书八体”。
秦始皇二十六年,废除六国不与秦文相合的文字,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均采用新改定的小篆书写,颁行天下。《篆势》把这三个人和省改大篆的程邈一起列为秦代最重要的四位书家。
李斯,生年不详,卒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楚国上蔡人。秦统一后,建议实行郡县制,后官至丞相。史载李斯工篆书。多次随同始皇出巡,多有纪功刻石,虽无署名,但李斯能工篆法,诸刻出其手是可能的。唐代李阳冰标榜祖述李斯小篆的写法,这种写篆风气在元明清得到推重,历史上称为“二李之法”。
程邈,下杜人,初为衙吏,因得罪始皇,被下狱十年。程邈在狱中省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使秦文篆书重新规范划一,奏之始皇,获赦并出任御史,负责清理文字。王愔《文字志》列其名于李斯后,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称程邈“善大篆”。
赵高,赵国人,卒于秦二世三年(前207年)。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亦称其“善大篆”,张怀瓘《书断》中称其“善篆,教始皇少子胡亥书”。秦始皇“书同文字”时,作小篆《爰历篇》,与李斯、胡毋敬所作小篆并行天下。
胡毋敬,初为栎阳狱吏,后官太史令。《书断》称其“博识古今文字,亦与程邈、李斯省改大篆,著《博学篇》七章,覃思旧章,博采众训”。
“秦书八体”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提出的说法。他说:“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篆势》中也引用了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