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抗礼”这个成语常被人误解之处有二:一是它事实上只能用于上对下,而不是相反,试想,也只有居高位者方能对居低位者平等相待;二是“抗礼”的“抗”总给人一种对抗的感觉,其实不然,“抗”是对等的意思。
“分庭”,宾主分处庭院两边,主人居东,客人居西;“抗礼”,又写作“亢礼”“伉礼”,以对等的礼节相互行礼。
《礼记·燕义》中详细描述了宾主宴饮时的情形:“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不设宾、主无以成席,这是饮酒之礼。最尊贵的客人称“宾”,只能设一人。按照道理来说,“宾”只能由地位仅次于国君的卿担任,但是如此一来,作为主人的国君就要处处与卿“分庭抗礼”,未免麻烦。于是就采取了一种变通的方法:让掌管膳食的宰夫担任主人,称作“献主”,以表示臣不敢与国君“亢礼”;选一位大夫担任“宾”。整个宴饮期间,礼节的周旋揖让都由这二人完成,国君和卿就不必为礼所缚,只顾喝酒行乐就行了。
庄子在《渔父》篇中借子路之口描述孔子:“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夫子犹有倨傲之容。”可见天子和诸侯对孔子的尊重。《史记·货殖列传》则写道:“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结驷,四马并驾一车;连骑,骑从相连;束帛之币,捆为一束的五匹帛。子贡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他带着如此大阵仗的随从和礼物前去聘问诸侯的时候,诸侯都不敢以君臣之礼相待,而是以宾主之礼相待,“分庭与之抗礼”。
“分庭抗礼”一词,今天只用其比喻义,比喻平起平坐或势力相当,到底何为“分庭”,何为“抗礼”,人们早已经不清楚其原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