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加文明:印加人的农业

大约在公元前8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间的石器时代,在绵长亘古的安第斯山中,居住着众多的印第安人。由于气候的影响,他们大都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山区。安第斯山中部的地区,气候干燥,降雨量极少,又没有长江大河流过,沿海地区由于缺水而造成大片的沙漠。只有在山间有溪水流过的高山谷地和半山地,才可以种田。海拔4000米的高山草原,也曾经有人在那里生活过。

到了公元6世纪,安第斯山区以及周邻沿海一带,生活着100多个部落,最大的有克丘亚、艾马拉、莫契卡和普基那等。

印加人生活在安第斯山脉的各个谷地里,坡陡山峭。一进雨季,雨水便顺着山势倾泻而下,把田地的土层冲走,只剩下一片裸露的岩石。而到了旱季,却又干旱缺水,庄稼难以生长,印加人于是便努力地开始修筑梯田,一方面用以保持水土,一方面又可扩大耕地面积,同时提高种植技术,在有限的土地里进行精耕细作。

他们修筑梯田的办法,是在坡前和两侧,先砌起三道坚固的石墙,稍向内有些倾斜,用以支撑泥土的重量。然后,再用泥土填平,形成平整些的梯田。在这梯田的上面,再建起第二块、第三块……,一层层的梯田沿山而上,修遍整座的大山,每个山丘都像是层层的台阶,十分壮观。

同时,印加人还挖掘并用石板修筑灌溉渠道,把水从山溪引入渠中,再灌溉进田里,既能把水引到很远的地方进行灌溉,又防止了水土流失。修建梯田和远程水利灌溉工程发达,最长的水渠长达113公里。后来进入印加帝国时期,国家任命专人负责这项水利技术。他们修筑的这些水渠都极为坚固,许多至今仍然完好。

印加人的耕地,全部都是用人耕作。耕具主要是用“塔克利亚”──一种长一米八的木橛。木橛顶端安装有青铜的尖头,在尖头的上面约30厘米的地方,镶着一个横突,作为踏脚的地方。翻地的时候,用脚踩着横突,便能使尖头插进地里,旋转一下拔出,用以进行深耕。这种木橛,至今仍然在秘鲁的部分山区在使用着。妇女们则用一种名叫“马卡纳”的锤子打碎土块,用锄头“拉乌卡内”掘孔和培土。她们使用的工具,还有青铜齿镰等等。

人们要给玉米施肥。在库斯科谷地和附近高坡,他们给玉米施人粪——这是上等肥料。平时,人们要把粪晒干碾碎,等到播种时候使用。气候寒冷的科劳地区,无法种植玉米,他们就饲养羊驼和骆马,但不用于耕作。人们主要使用他们的粪便种植马铃薯等作物。在沿海地区,人们使用海鸟粪做肥料。那里的鸟硕大,粪便多,有时堆得像小山一样。人们都保护着这些海鸟,严禁人在鸟的繁殖季节进入这些岛屿,对违规和杀害鸟的人都要处死。

印加王把这些岛屿都划分给各个村子,各村庄再根据施肥的需要划分到人,对侵占他人和不按需要量肆意乱取粪肥者,均给予严惩。

印加人重视农业,主要农作物是玉米。除种植玉米外,印加人还培养出了芋、珍珠树、马铃薯、木薯、番薯、木瓜、南瓜、胡瓜、花生、番茄、菜豆、菠萝、可可、辣椒、草莓、栗棒以及龙舌兰、胭脂、兰锭等40多种作物,这些当时在旧大陆还没有。

印加的土地属印加王所有,支配的权力却在爱利尤(相当于氏族)。耕地分为三个部分:太阳神土地、印加土地和公社土地。这些土地都是由农民共同耕种。太阳神的土地收获后归祭司,供祭司和宗教活动使用;印加土地的收获归国库即王室所有;公社的土地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储备之用,如公共活动和赈济孤寡等;另一部分分给家庭。没有子女的男子可以分得一份“份地”,待有了孩子后还可再分得一份。若生的是女孩,便只能分得半份的“份地”。除了“份地”外,每个家庭还都有一块世袭的土地,如园子、宅基地等,这实际上是属于私有的土地。各公社除了耕地之外,还有牧场,还有一些休闲的土地。

耕种者要首先耕种太阳神的土地,再去耕种孤儿寡母、老弱病残和服役士兵的土地,然后再耕种自己的份地,再后是首领的土地,最后是印加王的土地。如果有人先耕种了首领的土地,便要处以绞刑。耕者自备食物,如果缺少种子,可由公社的储备中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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