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对女子的“幽闭”酷刑,这是一种怎样的刑罚?

“幽闭”是对女子实施的宫刑,开始于秦汉。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那么“幽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他可能只是不忍说出或实在是耻于说出祖宗的这桩“伟大发明”。

清朝褚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个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宫刑与五刑中的其他四刑一样,后来被废除,这是人类进步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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