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一名是从何时开始的,它还有哪些称呼
“知县”是我国古代的官制中级别极低的一个官职。它负责着某一地方的各种事务。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它发生联系。所以,它在整个封建王朝的官制体系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要想弄清楚“知县”一词的由来,首先得要弄清楚县一级的行政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县统一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单位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所推行的郡县制改革开始的。在那之前,尽管秦、晋等国在新开拓的疆土上设县制,但那毕竟只是一些少数地区,并不是当时地方上的主流官制。直到现在,我国仍然将县作为地方一级的行政单位,可见秦始皇的郡县制改革影响是多么的深远。
但是“知县”这种对于县级行政长官的称呼并不是一直就有的。唐代以前,县的长官称为“县令”或者“县长”。宋朝之后,县的长官改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知就是管理的意思。“知县”的权力比现在县长的权力要大很多。知县不仅负责地方上的行政大权,还要监管司法和军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