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被称为“女儿节”的由来
淮南全椒县有一丁氏女子,嫁给同县谢家公子为妻。谢家是大户人家,她婆婆凶恶残暴,虐待丁氏,强迫她干繁重的家务,还经常打骂她。丁氏最后忍受不住,在九月九日这天悬梁自尽了。
丁氏死后冤魂不散,附在巫祝身上说:“做人家的媳妇每天劳动,不得休息,太辛苦了。重阳节这天请婆家不要让她们再操劳,让她们休息一天吧!”后人为了纪念她,就把每年的九月九日定为“女儿节”。
古籍中有重阳日“父母家必迎女来食花糕”的记载,民间迄今流行“九月九,搬回闺女歇歇手”的谚语。《大兴县志》说:“九月九日……父母家必迎女归,亦曰女儿节。”明清时北京分宛平、大兴两县,由此可知在北京重阳节也称“女儿节”。
女儿节不止一个:端午也是女儿节,七夕也是女儿节,加上重阳女儿节,共有三个女儿节。
确切地说,端午兼属未嫁女和已嫁女,七夕专属未嫁女,重阳专属已嫁女。